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GUANGDONG ZHONGZHI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
发文机关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发布日期
2018.08.08
生效日期
2018.08.23
时效性
尚未生效
文号
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7号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
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》(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5号),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,以本公告附件为准,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。
二、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5号执行。
2018年8月8日
附件: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